近20年来,我国的自杀死亡率出现了大幅度的下降,目前已经低于10/10万人年。自杀在人群中的分布也出现了很大的变化:男性自杀死亡率已经高于女性。老年人,尤其是农村老年人的自杀成为突出的问题。中南大学、山东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在山东、湖南、广西三省区进行了一项关于农村老年人自杀死亡的心理解剖研究,纳入了242名自杀死亡者,通过对自杀者与年龄、性别、居住地匹配的对照者比较,来探索中国农村老年人自杀的危险因素。我们邀请参与调查的专家展开分析,以期唤起更多社会公众对这一问题的关注。
农村老年人自杀率走高
有研究报告,2013年~2014年,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8.9%,但其自杀人数占总自杀人数的38.2%。这个人群的自杀死亡率高达34.5/10万人年,是65岁以下人群的6.5倍。而其中男性自杀率是女性的1.47倍,农村自杀率是城市的1.83倍,每增加一个年龄段(5岁),自杀率平均上升33%。
自杀既是悲剧的个体行为,也是影响很大的社会现象,有着复杂的生物、心理、社会等多方面的原因。近年来,我国经历了社会、文化、经济等重大变迁。老龄化程度越来越高,老龄化速度非常迅速。这使得老年人自杀成为一个越来越重要的问题。在城镇化的浪潮中,大量农村中青年劳动力进城务工。农村的留守老人成为一个突出的现象。
老年人,尤其是农村老年人,是自杀的易感人群。由于历史原因,他们普遍具有较低的受教育程度。90%以上的农村老年人只有小学和小学以下学历。较低的受教育程度则和健康素养的缺乏有密切联系。由于体力下降、退休等原因,老年人的收入也很低,农村老年人尤其突出。健康保障和养老保障的水平低下加剧了他们经济上的压力。
自杀行为被发现的可能性低
我们进行的这项调查显示,农村老年人服农药自杀的比例最高,占自杀总人数的51.7%,其余自杀方式从高到低依次为自缢、投河、喝毒药、跳楼、割腕。服农药自杀比例较高的原因可能是:剧毒农药在农村家庭中较普遍,且储藏率高;政府和家庭缺乏对剧毒农药的有效管理,农村居民的农药可获得性较高。
农村老年人自杀存在以下几个特点:首先,自杀死亡者一般会选择在家中家人不在现场或不容易被家人发现的时点自杀。其次,自杀行为具有隐蔽性,选择无人场所或锁门,自杀前较少向可能帮助的人告知自杀企图或与人提及自杀企图,较少留下遗言、遗书、日记,较少进行充分的自杀计划和准备。这些都降低了自杀行为被发现的可能性,家人很难在自杀死亡者自杀后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并采取及时有效的救治措施。
这些自杀的农村老人中,只有一些直接或间接发出过信号:表达过“活着没意思”“还不如死了算了”“自己是个累赘或负担”等消极想法;对生活没有信心或绝望;心情持续郁闷,且得不到缓解;过度悲伤;坐立不安、易激怒、情绪不稳定;询问自杀的方法,谈论自杀的话题;有过多次自伤(绝食、撞墙)或自杀未遂行为。
50.4%的农村老年自杀者患有精神障碍
躯体疾病在我国农村老年人中比较常见,超过80%的农村老年自杀者患有严重或慢性躯体疾病,躯体疾病已成为该人群自杀死亡的第一大死因。同时,躯体疾病常常伴有不同程度的慢性疼痛和日常生活自理困难。这些问题不但增加了家庭的经济负担和照料负担,而且还会让老年人感到痛苦、无助和绝望。
50.4%的农村老年自杀者患有精神障碍,且主要为抑郁症,95.1%的精神障碍者未接受治疗。此外,农村老年人应激生活事件发生率高,99.6%的自杀者自杀前一年内经历过一次及以上的生活事件,近期生活事件(自杀前一月内)的发生率为33.5%,远期生活事件(自杀前一个月到一年内)的发生率为98.3%。负性生活事件增加了老年人抑郁症的发病率。
农村老年人的婚姻稳定性较差,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会出现丧偶现象。49.6%的农村老年自杀者的婚姻状况不稳定(未婚/分居/离异/丧偶),其中丧偶的比例高达42.6%。丧偶后,农村老年人的内心变得孤寂,社会支持尤其是主观社会支持(指个体在社会中受尊重、被支持、被理解的情感体验)明显减少。农村老年自杀者的个人自杀未遂史和家族自杀史比例较高,近五分之一的人有个人自杀未遂史,15.3%的农村老年自杀者存在有血缘关系的家庭成员自杀。
农村居民的急救意识缺乏,48.3%的自杀现场第一目击者的第一反应是打电话告知自杀者家人,而不是拨打急救电话。71.1%的自杀死亡者发现之后没有立刻被送往医院,77.3%的自杀死亡者在事件发生后没有马上被抢救。70例送往医院的自杀者中,64例为服农药自杀,主要为甲胺磷、敌敌畏等有机磷农药。加上我国农村的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分布相对较分散,尤其是山区,设备配置不齐全,大部分医院不具备毒物分析及胆碱酯酶活性测定能力,也导致了农村老人自杀死亡率较高。
自杀预防需从多方面入手
鉴于以上谈到的农村老年人自杀的特点,要做好预防工作,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1.加强危险物品的管理。
政府应该加强剧毒农药的管理,规范农药市场秩序,对其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进行有效监督。农村家庭要转变危险物品管理方式,给剧毒农药、刀具“上锁”,从源头上减少或控制自杀工具,从而减少自杀行为的发生。
2.增加基层医疗机构的急救设备、药品。
政府应该增加对农村地区基层医疗机构的急救设备、药品投入,如救护车、洗胃机、阿托品等,缩短院前急救时间,保障院内救治所需设备和药品,最大限度地提高抢救成功率。
3.普及心理卫生知识,提高农村社区居民的心理素质。
通过在农村地区张贴海报、出墙报、发放小册子、开展讲座、播放视频等多种途径全方位、不间断地向广大农村社区居民普及心理卫生知识,提高他们的心理卫生素质。
4.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危机干预和精神卫生问题处置水平。
基层医疗机构应当经常组织本机构的人员参加自杀预防及精神卫生服务的培训,提高卫生人员的自杀干预能力及精神问题处置水平。
5.普及自杀预防的知识,提高自杀信号识别能力。
在广大农村地区开展自杀信号识别、自杀干预以及精神卫生服务的宣传教育,使家人或农村居民能够较早发现有自杀倾向或企图的人,对其进行早期的干预,并让其接受专业的精神卫生服务,避免自杀悲剧的发生。
6.建立危机库,进行危机干预。
农村社区自杀的高危人群包括:有自杀未遂者、精神障碍患者、有家族自杀史者、丧失日常生活自理能力者、婚姻状况不稳定者、家庭经济困难者、缺乏社会支持者、严重躯体疾病患者。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应当将这些人群纳入危机库,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危机干预措施,如心理疏导、社会支持、医学治疗等。
7.提高农村居民精神卫生服务利用。
政府要提高精神卫生服务在新农合医疗保险中的报销比例,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农民给予减免医疗费用和住院费用,确保有精神疾病的人能够获得及时的精神卫生服务,避免精神疾病加重,甚至自杀。
8.开展农村社区帮扶。
农村社区应当将生活困难、缺乏家人照顾、患重大疾病、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纳入帮扶对象,结成帮扶对子,定期走访,心灵上给予慰藉,生活上给予照顾,经济上给予一定的支持。不定期开展集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生活,避免老年人对生活丧失信心。
文/健康报记者 杨金伟
编辑/管仲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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